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雁江区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
雁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红 姚波
2010-09-03 09:49

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,近年来,已成为各级政府及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焦点和热点。为深入了解我区餐饮业食品安全现状,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,我局坚持在学习中调查、在调查中研究、在研究中深入的原则,采取全面调查、重点抽查、典型分析等方法,对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。

一、餐饮业食品安全现状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一)现行管理体制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》。《决定》指出,食品安全监管坚持“全国统一领导、地方政府负责、部门指导协调、各方联合行动”的工作机制,采取“分段监管为主,品种监管为辅”的监管模式,对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都规定了具体的监管职责。根据《决定》要求,雁江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的“雁江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”。区农业、畜牧、质监、商务、工商、卫生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22个部门为区食安委成员单位。区食安委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,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、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。

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责任,理顺监管体系,强化监管职能,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》,对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。随后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于200961日正式实施,为食品安全分段有序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,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新的阶段。由于我省受地震灾害影响,政府机构改革推后进行。为此,资阳市人民政府下发了《关于认真贯彻实施<食品安全法>的通知》(资府函[2009]72号)。按照通知要求,在政府机构改革完成之前,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;餐饮消费环节日常监管仍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。雁江区政府于200978日召开政府常务会,贯彻落实市政府72号文件精神,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主要成员单位的职能任务

(二)餐饮业基本情况

近年来,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,推动了餐饮服务业的加速发展,成为了消费市场的一大亮点。据调查,目前我区现有各类型餐饮单位1200余家, 以小型餐馆、小吃店为主,从业人员约11000人。能一次接待200人以上的专业性饭店、集食宿一体化的酒店有10余家。同时,大众快餐、自助餐、地方特色餐饮也迅速发展,形成了多层次多样化经营格局。调查发现,餐饮单位的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办证率约93%,从业人员有效《健康证》持有率约88%,多数单位卫生状况较好,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较强,但在硬件设施方面,部分餐饮单位设施设备不够完善,特别是防蝇、防尘、防鼠等“三防”设施和消毒保洁设备的配备不齐全。在被调查的200余家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中,设置了库房的占总数的82%;有独立烹饪间的占87%;“三防”设施完善的占65%;消毒设施较为完善的占61%;清洗消毒水池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者占70%。在食品采购方面,采购食品索证索票齐全、建立了进货台帐的餐饮单位占38%,多数单位没有索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。在食品存储方面,库房存放食品做到离墙离地的占77%;冷冻、冷藏设施运转正常,贮存温度符合要求的占79%;在贮存过程中生熟不分的占39%
  
(三)监管主要做法

在区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,区食安委办公室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工作,其他各部门大力配合支持,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明显加强,餐饮单位的经营条件和管理得到了较大改善,业主安全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。近年来,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逐年减少,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。

一是强化领导和注重责任落实。区政府每年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,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,明确政府、部门、企业各自的主体职责,年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,实行奖惩兑现;各镇乡人民政府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,设立了食品安全协管员、监督员、信息员,牵头组织对餐饮业进行安全检查;区食安委办公室定期召开季度联席会,分析通报食品安全动态,及时落实各项监管措施,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。

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和开展宣传活动。监管部门对全区的餐饮经营户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检查验收合格后核发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,并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组织健康体检。在日常检查过程中,督促业主改善硬件设施和完善软件资料,对管理不规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责令整改。相关部门以开展“食品安全宣传周”、“宣传月”、“知识竞赛”、食品安全“三进”等宣传形式,不断提高餐饮业主、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饮食卫生知识。 

   三是开展餐饮业专项治理。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,强化了对高风险、低信誉度餐饮单位的监督,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水平。坚持在元旦、春节、“五一”、“十一”等重大节假日期间,组织各部门执法人员,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集中联合检查,同时按照上级安排开展各种专项检查行动,如开展了对餐饮企业使用“添加剂”、“地沟油”及“饮用水”、“炮制饮料”等专项检查行动。

四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。2008年,我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镇乡创建活动。今年,根据市食安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乡、示范街道、示范店活动的安排部署,我区在反复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在全区范围内选定了4个镇乡、10家餐馆和1条街道作为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。目前,食品药监、工商、卫生等部门正按计划对创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指导,力争年底通过市食安委的评价验收。
    
二、存在的问题 

在餐饮业快速发展的同时,也暴露出各种食品安全问题。根据调查,我区餐饮业从经营准入、卫生设施、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  

一是存在小、散、乱、差等问题,缺乏竞争力。传统餐饮业一般为资金投入不大,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,普遍存在小、散、乱、差等问题。我区餐饮单位中,小型餐馆、小吃店等小型餐饮单位占90%以上,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不完善的现象比较普遍,农村餐饮业存在的问题还比较严重。
  二是餐饮业人员流动频繁,整体素质不高。餐饮单位的服务工绝大部分来自农村,从业人员约75%属于初中及以下学历,文化水平较低。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,部分打工者未经培训或是稍加培训就匆匆上岗,人员整体素质不高。同时,高学历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匮乏,尤其是缺乏从事企业管理、产品开发、市场营销、品种研究的专业人才,这必然导致餐饮服务质量档次低,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差,制约着全区餐饮业的进一步发展。
 
  三是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漠。调研中发现,有的餐饮企业和食堂外表装饰富丽堂皇,但其加工场所并未按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等顺序予以布局,存在布局不合理的现象,有的操作间物品堵放混乱,废弃物不能及时清理;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少,导致从业人员
对相关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和饮食常识知之甚少,操作随意,安全意识差,责任心不强。
 
  四是存在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现象。部分餐饮单位由于新办、转让或条件不达标等原因,没有取得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,或者是使用过期无效证照。一些从业人员由于上岗时间短、食品安全观念淡漠等原因,未参加体检和取得健康证。多数私立幼儿园办学条件较差,与餐饮服务许可相关标准相去甚远,达不到办证条件,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。

五是业主进货索证索票意识不强,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。在这次被调查的单位中,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齐全规范的仅占38%,多数单位未索证索票,不利于相关责任追究和食品质量的有效保障。
   六是
早市、夜市饮食摊点管理盲点问题。这类饮食摊点多在路边临时经营,从业人员无健康证,没有自来水源,垃圾处理比较随意,无基本的卫生防护设施,经营环境差。这种经营活动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条件,不能取得合法证照,属无证非法经营。

三、对策和建议

为强化餐饮业监管,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,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及对策:
   (一)完善政策法规,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。《食品安全法》实施时间较短,在实际工作中,相关配套法规还不完善。因此,必须加快《食品安全法》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,进一步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能职责,消除监管盲区,使餐饮业的监督有法可依,有规可循,才能确保对餐饮业的有效监管。
   (二)
严格掌握准入标准。要依法严格餐饮服务许可条件,强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。一是要严格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;二是对没有取得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的餐饮服务单位,督促其按规定限期整改,逾期仍不能取得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的,依法予以取缔。有特别困难情况的,可以与其签订《食品质量承诺书》,加强日常监督检查。

(三)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验检测。我区除大型和少数中型餐饮单位有消毒设施外,70%以上的没有消毒设施。因此,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检验检测制度和机制,一是对重点食物品种的农药残留、有毒有害物质、环境污染物、生物毒素等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。二是加大对卤制品、盒饭、凉菜、火锅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行业的抽查力度,以技术为支撑保障饮食安全。

(四)加强日常监管,营造放心环境。充分发挥政策引导、和部门监督的职能,加强监督管理。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日常监督,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餐饮服务场所开展执法检查,查看环境卫生状况,操作处理流程等,强化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;二是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的持有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,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无健康证从业的行为;三是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、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、食品留样等制度执行情况,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行为。
  (五)搞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。一方面要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严格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、食物中毒的预防、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业务知识、业务技能的培训,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。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,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,使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,形成社会、群众、政府、部门共同监管的格局,这是构建食品安全、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环节。

(六)联合执法,解决早市、夜市饮食摊点经营混乱的问题。解决这一问题仅靠一两家监管部门无能为力,需由政府出面,各部门配合,给予资金扶持,选择合适地段,统筹规划和建设专门的餐饮场所,实施集中经营,解决小、散、乱、差的问题。 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○年八月二十五日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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